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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都县环境保护局机构职能 字号: 大 中 小
信息分类: 机构职能 文件编号: 公开方式: 主动公开
生成日期: 公开时限: 常年公开   公开范围: 面向全社会
信息索取号:B30280-0102-2011-0001 责任部门: 宁都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

工作职责

、办公室

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,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、会议、文秘、财务、督办、信息、信访、保密、档案、党建、综治、机关安全保卫及行政后勤工作;管理局机关和下属单位人事、劳动工资、职称评聘工作;负责全县环保宣传和法律、法规的普及教育工作;组织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;兼管本局收费稽查;承办上级布置的工作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  

联系电话:0797-6828579

    二、监督管理股

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,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;贯彻执行国家和省、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政策、法规;负责监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实施;负责全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;负责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()及登记表的审批;负责建设项目的工程选址、可行性报告及初步设计中环境保护内容的审查;组织实施建设项目“三同时”的检查验收工作;负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管理,组织编制生态功能区发展规划;负责监督检查全县自然保护区、风景名胜区、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;负责组织生态示范区的建设工作、生态工业园和环境优美乡镇的创建工作,监督自然资源开发活动中的环境保护工作;负责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;兼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(表)或登记表的编制工作;负责招商引资工作;承办上级布置的工作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联系电话:0797-6812891  

、污防股

贯彻执行国家大气、水体、噪声、固体废物、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的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;负责全县的废水、废气、废渣、噪声、危险废物、核与辐射、有毒化学品、机动车等方面的污染控制工作,搞好工业“三废”的综合利用,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;负责污染源限期治理和达标排放以及关停并转;组织拟定和实施重点区域的污染防治规划及清洁生产推行工作;组织实施全县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、污染减排、污染源普查,做好污染治理项目的筛选、方案审查、技术论证等工作,并对污染治理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;组织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,负责环境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实施;负责全县流动污染源污染物的防治管理工作。承办上级布置的工作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联系电话:0797-6812891  

内设机构  办公室监督管理股污染控制股
地  址 宁都县博生东路48号
电话传真 0797-6828579
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 0797-68296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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