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部门介绍 |
| 信息分类: 本级政府(部门)介绍 |
文件编号: |
公开方式: 主动公开 |
| 生成日期: 2008-07-22 |
公开时限: 常年公开 |
公开范围: 面向全社会 |
| 信息索取号:B30280-0101-2008-0001 |
责任部门: 宁都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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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宁都县环境保护工作始于1980年9月,原机构名称为宁都县环境保护办公室,正科级事业单位;1992年3月,更名为宁都县环境保护局;1997年4月,在首次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,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,为主管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。20多年来,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执行“预防为主,防治结合”、“谁污染、谁治理”,强化环境监督管理等三大环保政策,推行环境管理八项制度,实施"兰天、碧水、宁静、净化、美化"五大环保工程和全国生态示范县建设,环境质量明显改善,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,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二类标准;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轨道,实现经济与环境双赢.2001年评为全省环保系统先进集体;2002年被省政府评为全省工业污染源限期达标工作先进县;宁都县生态示范建设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国家生态示范区,并获全国生态建设优秀组织奖。2007年1月,被评为全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,受到省政府表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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